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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,更好地坚持招生工作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规定,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
一、学院简介

        1、学院名称: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40年,前身是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,1994年、2000年先后两次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;1998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。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升格为青藏高原惟一的全日制农牧类高等职业院校——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。2006年通过“国家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”,被评定为“优秀”;2007年被确定为第二批“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建设单位,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全国100所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之一。学院面向社会,适应市场,实行开放式办学,现已形成高职教育、中职教育、短期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、多规格、多渠道办学新格局。2021年3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,学院更名为——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。

        2、办学性质:省属公办全日制院校

        3、办学层次:高等专科

        4、办学类型: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        5、校区:两个校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湟源校区:西宁市湟源县西大街13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宁校区: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60号


二、录取规则:

        1、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招生院校负责、省考试院监督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公开择优录取;

        2、按高考志愿表志愿栏填写的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志愿录取;

        3、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;

        4、各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和限制;

        5、录取具体方式:报考我院志愿的投档生,实行网上录取。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及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,对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;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予以退档处理。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。


三、学费:按青海省发改委、青海省财政厅、青海省教育厅核定标准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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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录取结果:由我院寄发录取考生的《录取通知书》,录取考生持《录取通知书》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。


五、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: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


六、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


七、奖励资助政策

        设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"小岛奖学金"、“何康基金”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(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)、绿色通道(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)。


八、咨询和联系方式:

电话:0971-7664255   传真:0971-7664255  

电子信箱:729204169@qq.com

联系人:颜老师  

网址:http://zsw.qhxmzy.com.cn  

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西大街13号

邮编:8121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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